穹苍的光亮
神就是光,在祂毫无黑暗。(约一1:5)
一、 引言
约伯是圣经中一位非常特别的人物。据《约伯记》的记载:他是乌斯地人;家境丰厚,儿女满堂,僮仆众多,声誉卓著,“在东方人中为至大”(伯1:1-3);而且他品德高尚,敬畏神,被耶和华称为“我的仆人”,认定在“世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、正直,敬畏神、远离恶事”。(伯1:8; 2:3)他真是集富贵、尊荣、赞誉于一身!可是旦夕之间,天灾人祸接踵而来,不但家破人亡,还身受毒疮之苦。当他的三位朋友从远处赶来探望他时,已认不出他的本来面目;于是情不自禁,“就放声大哭”起来(伯2:12)!
这样不幸的事情竟然发生在这样一个正直的人身上,怎能不叫人从心底发出疑问:神在哪里?真有一位公义慈爱的神吗?苦难的意义到底是什么?人面对苦难时,又当何以自处?约伯的问题实在是信徒在信仰上所遭遇的问题:做一个忠心的信徒有什么益处呢?
我们所要思考的几节经文,是那位愤怒的青年以利户为神辩护的结语;出现在那些波涛汹涌的争辩之后和耶和华在旋风中向约伯显现之前,像是劳顿旅途中的一座凉亭,荒山野地里的一潭碧水,可供人暂憩、深思与徘徊;且看乌云消散之后,能否见到些许穹苍的亮光,以照亮我们人生的路程。
《约伯记》三十七章21至24节:
现在有云遮蔽,人不得见穹苍的光亮;但风吹过,天又发晴。金光出于北方,在神那里有可怕的威严。论到全能者,我们不能测度;他大有能力,有公平和大义,必不苦待人。所以,人敬畏他;凡自以为心中有智慧的人,祂都不顾念。
二、 在神那里
约伯遭受到空前的灾难,但他并没有离弃神。圣经记载:他“不以神为愚妄”(伯1:22),也“不以口犯罪”(伯2:10)。他只是抱怨这种苦难人生有何意义!他觉得是神在攻击他,但他不知道神为何会这样?他认为神将他当做敌人,很不公平,他想当面向神讨个公道。约伯的三位朋友想帮助他、安慰他;他们凭自己的知识和经历,以及对传统神学的理解去开导劝勉约伯,而效果适得其反!他们义正辞严地替神辩解,反而获罪于神!以一己有限的知识,让意志无限地延伸,是造成错误的最大原因。正如笛卡尔所说:“各种错误…所以生起,乃是因为我不能把驰骋最广的意志限制在理解能力的范围以内。”(René Descartes:沉思集)神给人自由,但不是叫人恣意论断!
这位自视甚高而又怒气冲天的青年,在高谈阔论之余,突然悬崖勒马,仰首穹苍,将视线从苦难和由苦难所引起的自我意识移开,而注目在神的身上,是十分难得的!他似乎是在对约伯说:“在神那里发生的事,还是在神的身上去寻求解答罢!”这不正是约伯所期待,也是信徒所当遵行的吗?
三、 不能测度的神
以利户接着宣称:“论到全能者,我们不能测度。”(伯37:23)他稍前也曾说过:“神为大,我们不能全知。”(伯36:26)“祂行大事,我们不能测透。”(伯37:5)以利法和约伯皆一致认同(参伯5:9; 9:10)。但这些真实的道理如何适用在约伯的苦难问题上呢?我们又如何去领受神旨意的奥秘呢?以利户说祂是一位不能测度的全能者,不能全知的神;大卫的诗里也曾说:“耶和华本为大,该受大赞美;其大无法测度。”(诗145:3)可见不能全知是祂的“全”,不能测透是祂的“大”。而不是说我们的神是一位不能被人所认知的神。一个按照神自己的形像造成的人,竟然不能认识那位造祂的神,天下能有此理?!
圣经中的神是一位启示的神。祂借着自然的创作,历史的演变,先知的教训,向人启示祂自己和祂的作为;祂迫切的要人认识祂,信靠祂。薛华著书立说,强调神一直在那里,神向人说话。(Francis A. Schaeffer: He Is There and He Is Not Silent.)只是我们常常看不清楚,听不明白而已!
神的能力
神的大能是被约伯和他的朋友们所认同的。天地间的风云变化,人世间的沧海桑田,全在乎祂!祂铺张苍穹,散布云彩,谁能阻挡呢?以利户说:“神有大能,并不藐视人;祂的智慧甚广。祂不保护恶人的性命,却为困苦人伸冤。”(伯36:5,6)从这个观点思想,约伯是个恶人,性命难保。但约伯的体认则大为不同!约伯在听到比勒达论到神的公平与公义时就说:“祂(神)心里有智慧,且大有能力,谁向神刚硬而得亨通呢?祂用暴风折断我,无故地加增我的损伤。”(伯9:4,17)神的大能使约伯感到恐惧、惊惶、无法解脱!
神显然顾念约伯心中的苦楚,在向约伯展示了祂的大能之后反问约伯:你若有我这样的大能,你会如何去使用它呢?为你自己的荣耀与庄严的缘故,你会将一切骄傲的人都打倒?将所有的恶人都除灭吗?(伯 40:10-13)这是软弱的人要显露的刚强,不是有能力的神要彰显的能力。神的大能是要彰显在使罪人得救赎,使恶人可转回的事上!约伯要学习领悟神的大能,因为其“大”是人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测度的。
神的公义
约伯的朋友比勒达曾对约伯说:“神岂能偏离公平?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?”(伯8:3)公平和公义是这位无限而有位格的神的本质,祂的实质即是公平和公义;偏离了公平和公义,这位神就不复存在了!以利户亦持此见解,神是公义的:“祂必按人所做的报应人,使各人照所行的得报。神必不作恶,全能者也不偏离公平。”(伯34:11,12)所以,约伯的患难是罪有应得。约伯并不否定神的公平与公义,他也曾以此为他生活的准则,但他的遭遇使他对神公平的信念开始动摇。他认为神是“善恶无分,都是一样”;甚至将“世界交在恶人手中”。(伯9:22,24)神夺去他的理(伯27:2),向他变心,对他残忍,用大能追逼他(伯30:21);使他所持守的义全然落空,毫无益处!
约伯心中的苦恼在于他无法除去一些功利思想的残余,他是在以自己心念中的公义去衡量神的公义,用错了天秤,因而失去了意义。神的公义不是世上商业交易式的公义,而是类似那种“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,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”的公义(太25:26,27),是一种以心的归属和爱的深浅为权衡的公义。当亚当夏娃犯罪时,按照律法的公义是该死的,但神却赐给人一条活命之路,呼叫人遵从,这是神的公义。当人类继续犯罪,道德败坏,迷于中途时,神竟差他的爱子被钉于十字架,替人赎罪,承当苦难与羞辱,领人回归,这是神的公义。
约伯身受苦难,但他最大的问题不在于苦难本身,而是在于对神的公义的认知。他是那样地盼望着,有一天他能站立在神前,陈明他的案情,恢复他的清白与公义;但当神向他显现时,只是带他观赏神的杰作,领受神那浩瀚无涯的伟大与尊荣,和他对一切造化的精心筹划。相形之下,约伯的小义实在是微不足道,约伯的心结也瓦解冰消。约伯发现公义也是神的一种恩赐;公义的神的作为都是合乎公义的,人只有在公义的神的公义中得称为义,与人的功利思想是没有关联的。
神的慈爱
神是一位慈爱、善良、有恩典的神。以利户说:“神断不致行恶;全能者断不致作孽(伯34:10),祂会“为困苦人伸冤”(伯36:6)”。当约伯在回忆他从前的美好境况时也说:“那时我在帐棚中,神待我有密友之情。”(伯29:4)但后来神变了心,“神把我扔在淤泥中,我就像尘土和炉灰一般”(伯30:19);使他成为一个被神所弃绝,被世人所耻笑的人。约伯在濒临绝望之时,竟发出那凄凉的呼唤:“我朋友啊,可怜我!可怜我!因为神的手攻击我。你们为什么仿佛神逼迫我,吃我的肉还以为不足呢?”(伯19:21,22)约伯在心灵上所受的煎熬,不下于他在理性上所受的考验。
他不知道神为何向他隐藏?即使他有罪,神为何不能赦免他?他觉得朋友诡诈,满口谎言;神对他惩罚严峻,而又避不见面。他似乎感到神是在试炼他,但这试炼令他惊惶、丧胆、不知所措。(伯23:10-16)他还未能领会到:苦难正如才干一样,也是神对他仆人的一种托付,为要在祂的仆人身上彰显祂的荣美!因为唯有祂才是那位在任何危难中都可以信托的神!而神要在约伯身上向撒但证明的正是为此!约伯要到神在旋风中向他显现时才醒悟过来!
四、 要敬畏神
圣经中有许多叫人要敬畏神的经文:譬如,“敬畏耶和华的大有倚靠,他的儿女也有避难所。敬畏耶和华就是生命的泉源,可以使人离开死亡的网罗。”(箴14:26,27)又,“敬畏耶和华的得着生命;他必恒久知足,不遭祸患。”(箴19:23)还有,“耶和华的圣民哪,你们当敬畏祂,因敬畏祂的一无所缺。”(诗34:9)等。这都是在说敬畏耶和华所能得到的报偿和益处。但以利户别有所见:敬畏耶和华不能有自以为义的心态!安德生对这句话的翻译则是:“凡是心中有智慧的人一定都敬畏他!”(Francis I. Andersen:约伯记注释)但这句话的意义或不仅限于此,耶和华在旋风中向约伯显现,要约伯在旋风中与祂同在,同甘苦,共患难,在黑暗中御风而行,仰望那吞没黑暗的霞光,激发出生命的光芒,发扬智慧的神所赐的智慧,大力的神所赐的大力,勇往直前,彰显神的荣耀,向苦难夸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