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你不懂我的心
“这事约拿大大不悦,且甚发怒,就祷告耶和华说:『耶和华啊,我在本国的时候岂不是这样说吗?我知道你是有恩典、有怜悯的神,不轻易发怒,有丰盛的慈爱,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,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。耶和华啊,现在求你取我的命吧!因为我死了比活着还好。』耶和华说:『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?』于是约拿出城,坐在城的东边,在那里为自己搭了一座棚,坐在棚的荫下,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。耶和华神安排一棵蓖麻,使其发生高过约拿,影儿遮盖他的头,救他脱离苦楚;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。次日黎明,神却安排一条虫子咬这蓖麻,以致枯槁。日头出来的时候,神安排炎热的东风,日头曝晒约拿的头,使他发昏,他就为自己求死,说:『我死了比活着还好!』神对约拿说:『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吗?』他说:『我发怒以至于死,都合乎理!』耶和华说:『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,也不是你培养的;一夜发生,一夜干死,你尚且爱惜;何况这尼尼微大城,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,并有许多牲畜,我岂能不爱惜呢?』”(拿4:1-11)
《约拿书》经文虽然只有四章,但内中蕴藏着丰富的神学“维他命”,滋养了审判、神权、悔改、恩典、宽恕、死亡、复活、创造和宣教等信息。因此,它麻雀虽小却具备了超强的吸引力,单看教会历史如何解读本书,即可发现本书是历代信徒极其宝贵的属灵温床:
1. 沙漠教父安东尼(Antony)借着上帝容许约拿活下来的例子,主张不该再把悔改的人推回风浪的大海中。
2. 奥古斯丁回顾自己年轻时竟如约拿一般,放弃人生基本目标,却选择捕风捉影;他且借着诗篇一三○篇的注解,阐述上帝可以透过祂所造的大自然(包括鱼、蓖麻、虫)来彰显自己的权能,在被造界的最低处,上帝仍然倾听被造物的祷告。
3. 路德认为约拿比耶稣更能讲道,且认为天主教修士式的生活无益,如同水手“竭力荡桨,要把船拢岸,却是不能。”(拿1:13)他指出,这本小书说明上帝切望世人得救,但爱国主义者约拿,认为上帝的救恩是犹太人的特权。
4. 爱德华滋认为,教会如船和水手般,被跳入痛苦之海、为死亡和阴间吞吃达三天的耶稣所救;他认为功德、禁食并非得救的管道,上帝看人心,而非人的行为。
然而自从启蒙运动以来,本书属实的可靠性和圣经权威性遭受批判学者质疑:约拿凭什么本事,孑然单刀赴会直捣亚述帝国京都传道,就能“电”到城内所有的人,甚至连动物都参加了认罪盛会?如此大城,如此大事,为何没有亚述帝国的年鉴记载?为何尼尼微王没名没姓?若本书是史实,为何没有“外证”?经文所叙述“尼尼微人信服神……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……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;人要切切求告神。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,丢弃手中的强暴。”(拿3:5-8)这些叙述,不过是作者夸张的修辞手法!哪有这样的“天时、地利、人和”,导致约拿如此不可思议的布道果效?
二十世纪英国的亚述学家D. J. Wiseman考古发现,这段期间亚述帝国面临日蚀(天“蚀”)、地震(地“厉”)和饥荒三重天然灾害,人心惶惶(“人不和”),难怪从鱼腹中三天三夜死里复活这有“特异功能”的约拿忽然出现在尼尼微城,就被视为是神明派来的使者,带动面临天“蚀”、地“厉”和“人不和”的尼尼微全城悔改。Wiseman引证亚述有“日蚀时君王被撤换”的宗教仪式习惯,说明了第三章六节的尼尼微王为何没名没姓。从背景来看,约拿能“一炮而红”,其实是主宰人类历史的上帝在“作球”,营造适当的场景让他的信息能够打动人心和君心。究竟,历史是上帝的故事(History is His story)。
看官翻阅教会历史,可能会读到传奇人物圣法兰西斯曾对鸟类和动物讲道,但在讲道史上则只有约拿能借着讲道,让牛羊牲畜等动物披悔改的麻衣!这位一鸣惊“人”和“动物”的先知,是历世历代传道人望尘莫及的布道典范(拿3:4-9)。他“出口”就“成章”(拿1:9),能用诗篇祷告(拿2:2-9),是深谙神属性的先知(拿4:2);他三天三夜在鱼腹中的神奇经历,还被对观福音用来呼应耶稣的受难和复活(太16:21;可8:31;路9:22),家喻户晓,十足传奇!
但是看官一开卷,赫然发现这位传奇人物甫登圣经舞台,立即胆大包“天”地对创造天地海的上帝抗命且落跑(拿1:3),“勇气”远胜于以年老作为推卸理由的摩西,或借口年轻而推辞的耶利米。当传道任务达成,尼尼微城的人悔改了(拿3),他竟然向上帝发怒(拿4:1),甚至想以死“逼”上帝就范(拿4:3, 8),如此个性鲜明,旧约中无出其右。
难怪有些学者批评这“鸽子”(“约拿”字义)如此自我中心、自以为义、任性顽固,简直突变得更像鹰,是“宗教怪物”。在《白鲸记》一书中,被作者梅尔维尔描绘成想占有上帝、掌握上帝的船长亚哈身上,可以看到约拿个性的蛛丝马迹;约拿也像中国神话里与黄帝争神的刑天,黄帝断其首,他就以乳为目,以脐为口,操干戚以舞,充满叛逆英雄的特色;又像追日的夸父,最后虽进入太阳的光轮里,却是道渴而死。
讽刺的是,逃避上帝命令的约拿,口口声声说自己敬畏上帝(拿1:9)。但当外邦人努力祷告,约拿却努力“睡觉”(拿1:5);先知并不曾劝人祷告,反而是外邦船主劝先知起来祷告(拿1:6);约拿明知道上帝兴起风浪是因他悖逆(拿1:12),却看不见他向上帝悔改;水手和尼尼微人向上帝行犹太人敬虔的悔改仪式(拿1:16, 3:6-8),然而口头也曾如此立誓的犹太先知约拿(拿2:9),却从没有向上帝尽分地行礼如仪;外邦人不论水手(拿1:16)或尼尼微人(拿3:5-9),全都向上帝悔改且得救了,惟独逃避上帝的先知,直到第四章的全剧尾声还依旧顽固、继续向上帝强嘴!约拿的信心和顺服程度,相较于剧中的水手(拿1:16)、尼尼微人(拿3:5-9)等外邦人,显然矮了一大截。
读完这卷小书,让人不禁觉得上帝对约拿(和世人)的爱几近不可理喻:纵使约拿始终不愿顺服,不肯和上帝“玩真的”,上帝还是派了大鱼救他(拿1:17)。更不可理喻的是,正当上帝将怒气从尼尼微城转移挪去之际(拿3:10),约拿却为尼尼微城得救而向上帝发怒气(拿4:1);约拿为自己得救恩而欢喜(拿2:9),却为尼尼微城得救恩而发怒(拿3:10-4:1);先知为蓖麻遮盖得荫凉而立即感到喜乐(拿4:6),却可以同时向上帝两度求死(拿4:3, 8)。谁能相信他是犹太先知?!
当你阖上本书时,仿佛还可听到上帝想对约拿说却没有说出口的话:大布道家啊!我赐给你这么传奇的经历(自己身体落海可以平静风浪),救你脱离地中海的深渊,且给你第二次传道的机会和恩赐(单用五个希伯来字就让全城悔改,拿3:4原文),并透过天“蚀”、地“厉”和“人不和”处境帮你“作球”,好让你一鸣惊人!现在眼见全城都悔改,你怎能为小小的蓖麻而求死(拿4:8),却不在乎城里的数十万生灵(拿4:11)!?先知啊先知!其实你不懂我的心。
改革宗神学家R. C. Sproul评选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具强度的神学性小说《白鲸记》(Moby Dick) 一书中,作者梅尔维尔透过书中玛玻神父(Father Maple)给《约拿书》下评论说:
“约拿犯了违抗之罪,更进而愚弄上帝,想方设法逃避祂。约拿以为人类建造的船只会把他带到不属上帝管辖、只有世上的船长统治的地方……这卷经文只有四章,是圣经这条大缆中最小的一股。然而约拿的深海钓线却探索到灵魂多么深隧之处!这位先知带给我们多么意味深长的教训!”
约拿想跟上帝比腕力?甭想!圣洁和全能的上帝,岂是可以被你约拿“绑架”?何必不自量力地与上帝“拔河”(参罗7:18-25)?既然知道上帝爱世人的属性(拿4:2),何必高举自我理念地蜻蜓撼石柱?约拿不愿顺服,导致在书中显现了一连串逃避、抱怨、挫折、刚愎、自怜和善变的顽梗人性!
因此,看官可要留心了,本书会让人看到自己的庐山真面目!《约拿书》犹如一面镜子,上帝同样有话对不能看重所该看重的不顺服读者(可能就是你和我)说:“其实你不懂我的心!”
到底是哪些可能理由,让约拿没有看重所该看重的?《约拿书》中将先知刚硬心灵钓出水面的深海钓线,如今犹在探索二十一世纪的你我灵魂中那些深邃理由、意识形态、神学框架。我们身上是否也存在和约拿相同的DNA,需要上帝垂怜,把我们从深渊中拉拔起来,免得这位爱你我到不可思议之神也感叹:其实你不懂我的心?
常看重地上国过于上帝国
曾指出“风暴中约拿经历上帝的忿怒,但在鱼腹中经历上帝的爱”的耶柔米,认为约拿怕尼尼微城得救之后,成为同胞的祸害,因此拒绝去传道。然而,从当时国际局势来看,耶罗波安二世国富民强,亚述帝国疲弱,尚未构成北国的威胁!但是扮演爱国先知的约拿(王下14:25),却隐约浮显出其爱地上国过于上帝国,看不起外邦人的狭窄心胸(参拿2:8)。
其实,连彼得都免不了对自己的邦国特别关注(徒1:6),未能完全领悟耶稣命令门徒以神国兴衰为念的心意(太28:18;徒1:8)。当今信徒也容易陷入“基督教民族主义者”的窠臼,不能体会路德(也是彼得,见彼前1:3-4)所提的“两国论”。
综观中国两百年的教会史,长期被政治所垄断、控制的华人,比起约拿的“以色列情结”,更是关心政治远超过宗教,也更容易被政治视野所遮蔽。你我若为政治不同立场和竞选者而彼此对立(如为一中、一台而抗争),会让上帝说:其实你不懂我的心!何不连结在基督的爱里,在教会里彼此建造,配戴相同天上国的眼光,但各自“卧底”在不同政党,在不同的地上国中作见证?
自我中心覆盖以神为中心
待在形势比人强的鱼腹中三天三夜,约拿乖乖自首,照上帝的吩咐往尼尼微去;但他以“再等四十天,尼尼微必倾覆了!”这原文只有五个字的布道法成功传道后,却因上帝没有对尼尼微城发脾气而怒火冲“天”,向上帝发脾气。理由之一乃,该城一悔改,上帝以“不轻易发怒”对尼尼微人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,使得自己所发“尼尼微必倾覆”的预言没有应验,如此,自己不就是成了“骗子、假先知”吗?难怪约拿“大大不悦,且甚发怒”(拿4:1)。
讽刺的是,本书剧情从第一章的“水手求生”,第二章的“约拿求生”,第三章的“尼尼微人求生”,在第四章演变成“约拿求死”!只要自己面子顾到了,死不足惜,还向上帝“逼宫”!试想,成为上帝代言人的先知不就是为了传扬让人悔改的道而存在?怎能如此不懂上帝的心意!
神儿女务必主前反省:我们会不会为了婚姻、地位、尊严等种种理由,甚至信息被质疑时,遂以福音为耻(罗1:16),关心自己的面子过于神的面子,不肯让自己的尊严被上帝征服,或是为了他人得福音的好处被践踏?我们是否只为自己而活,个人的功名声望尚未与基督同钉十字架(加2:20),无暇关心上帝的面子,心中挟带被截肢过的信息和“老我”,导致轻易地就被事奉中的任何“引线”所引爆,让上帝感叹:其实你不懂我的心?
被不平衡的十字架观掌控
本书剧情起因乃“尼尼微城的恶”(拿1:2),从平等伦理角度看,这城的人理当“恶有恶报”(正如约伯三友的审判原则),但却以“我岂能不爱惜呢?”作结(拿4:11)。原来,本书虽以“神义论”开始,却以“神爱论”结束!而推动“神义论”的背后乃“神爱论”,因此上帝才差派约拿到此传道,因为“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”(雅2:13)!上帝当然是公义的,不是不报,只是未报,尼尼微的恶就在一百多年后的那鸿书中达到倾覆的临界点!
但约拿却绑架“神义论”,拒传“神爱论”。这可从他所传“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必倾覆了”看出(拿3:4),这简洁、化约、“截肢”的信息中,没有给听者其他先知必提供“悔改者必蒙赦免”的逃生管道,他所传的不是“福音”,而是“祸音”!他恨不得该城的人被天火毁灭──难怪他在城东搭棚(拿4:5),等待看所多玛被毁戏码的重演!也难怪上帝两次正本清源地质问他:“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?”(拿4:4, 9)自认“得理不饶人”的约拿,扮演起浪子的哥哥,不愿看见尼尼微的人蒙恩,直让上帝说:其实你不懂我的心!
美国作家杨腓力正确地指出:测验一个人是否体恤上帝的心,就看他对于罪人(如骗子、谋杀犯、懦夫、通奸者、贪财者)悔改时,心中的反应是否如浪子的哥哥,对父亲发脾气(路15:28)?是否如法利赛人一样,看不起耶稣竟接纳用嘴亲祂脚的有罪女人(路7:36-39)?
神儿女该当自我审视:我们是否为罪人即将受审判而哭泣?是否为罪人悔改而高兴?或是为罪人悔改得救而冒火?为上帝赦免恶人而“恶”气填胸?当上帝没有按着我们的时间表以“恶”制“恶”,反而让罪人得救、欢呼之际,当心,我们可能成为被“恶”挟制的“恶人”,伤“神”伤“人”也伤“己”!
白白得到却不甘白白给予
论公平,全书最倒楣的,大概是那条大鱼:吞了那么丰盛的佳肴(约拿),竟然无福消受,三天三夜后还必须游到岸边将他活活地吐出来!一般人读本书容易有一误解,以为上帝借大鱼来“整”约拿,却不知其实上帝是借它来“拯救”约拿(鱼腹中有氧气!)。本书第二章并非呼求的诗歌,更非哀歌,而是约拿在鱼腹中得救的感恩诗歌!
原来,上帝透过大鱼拯救约拿,是要让这位逞强偏执、坚持恶人该死的理念、宁死也不肯软化的先知,在被丢入汹涌的地中海后(拿1:15),总算真正体会“诸水环绕我,几乎淹没我;深渊围住我;海草缠绕我的头”的绝望(拿2:5),真正晓得往“死”里闯的难捱、可怕,由此体会将死之城的无助、悲惨,因此肯白白得到,也白白给出去,甘心去传道!
我们是否如霸道的约拿,自己是被上帝拯救的罪人,却不愿意他人被上帝拯救,还在鱼腹中打“外邦人”小报告(拿2:8)?当别人(别的教会、别的国家)蒙恩后,我们有否如约拿一样,还两次与上帝呛声说:“我死了比活着还好。”(拿4:3, 8)神学家John Piper牧师说得对:“救赎并非使人完美,而是让人认识自己的不完美。”事奉、牧会或宣教者要突破,不仅要看到尼尼微的“恶”,更要看透自身潜藏的“恶”质,在十字架下悔改,才不会让上帝说:其实你不懂我的心!
拒绝在失焦迷惘中受管教
对约拿的角色来说,最核心的议题是上帝在他身上的主权争夺战:上帝呼召他往“尼尼微”,他却自顾买了船票逃往“他施”,拒绝上帝给他的命定,执意建构自己认定的舞台!
灵修大师毕德生(E. Peterson)说:“如果神不是我们生命圆心,我们的人生必定会出乱子。”这话从本书可以找到佐证:逃避上帝呼召的约拿,试图以“船”来逃避,神以“风”来追踪;先知试图以“藏”来躲避,神以“签”来追踪;他以“死”来逃避,神以“鱼”来拯救!
神儿女当知道,不论你我使用何种方法(船?藏?死?),都不能躲避上帝的面(诗139篇),正如鲁益师所说:“我们或许可以无视于神,但却无处逃避祂。”被造之物,无论多狂野庞大或卑微平凡(风、签、鱼乃至蓖麻),都为上帝的旨意效力,相偕“缉捕”背叛的心灵“归案”,直到顺服祂旨意为止。拒演上帝的剧本,甚至胆大包“天”要与上帝抢主导权,当然注定落败,最后只能演个“耍脾气”的丑角,还惹得祂说:其实你不懂我的心!
“除了丧失自己的灵魂和下了阴间之外,人生最大的悲剧是走进永恒的边缘,却发现我们离开神的旨意,将生命尽浪费在短暂虚空的事上。”(Warren W. Wiersbe语)